RESPECT FACTS AND PROVIDE LEGAL SERVICES FOR YOU
您当前位置: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内侵权

2019年婚内侵权行为有哪些?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和离婚损害赔偿的区别?

2019年6月14日  青海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  http://www.lxswzy.com/

  婚内侵权行为是夫妻一方违背了法律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,实施了危害对方的人身权、财产权,使对方的人身、财产乃至精神受到损害的过错行为。具体地说,婚内侵权行为有哪些呢?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和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?

  李信善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,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,为客户提供了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。在诉讼方面,曾成功办理几百件的离婚纠纷、离婚诉讼、离婚财产分割、离婚债务纠纷、离婚赔偿、子女抚养、监护权变更纠纷、家产纠纷、彩礼返还纠纷等等;在非诉讼方面,擅长于离婚协议、婚前协议等的拟定、修改;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处理了许多婚姻家庭案件。

  

2019年婚内侵权行为有哪些?

  (1)侵害财产权的行为

  多数情况下,侵害人身权的同时也侵害了对方的财产权。在司法实践中,也出现了不少只侵害对方财产权的案例。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主要有隐藏、转移财产、虚构债务、不合理的大额支出、擅自处置夫妻财产等方式。通过这些方式使对方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少分、不分财产,甚至使对方背负巨额债务。

  (2)侵害人身权的行为

  侵害人身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殴打对方当事人,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,强制性行为或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等方式,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。

  (3)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

 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应当互负忠实,现实生活中违背夫妻义务的案例屡见不鲜。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一中又明确规定,夫妻一方仅以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,裁定不予受理。

  可以看出,婚内侵权行为侵权的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:一项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产生的权利,另一项是夫妻一方作为独立的平等的一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。

2019年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和离婚损害赔偿的区别?

  (1)两者构成要件不同。夫妻间侵权损害赔偿,其实质是一方因过错侵害对方的人身、财产权利,因而它必须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。而离婚损害赔偿,并非由于引起离婚的原因构成侵权行为,而离婚本身即是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之一,这种损害赔偿应当具备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构成要件。

  (2)法律适用不同。因夫妻侵权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,依侵权行为的规定而为请求,属于财产法上的规定;而因离婚损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,虽未满足侵权行为的要件,亦得请求赔偿,乃属婚姻法上的特殊规定。

  李信善 律师http://www.lxswzy.com/ ,能提供各类法律咨询,代理各类民事纠纷,婚姻家庭纠纷,代理民事诉讼,承接法务、法律顾问。请相信我们的实力,更相信您的选择,我们将用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回报您的信任!


文章来源: 青海离婚财产纠纷律师

律师:李信善 [西宁]

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

联系电话:18297120145
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lxswzy.com/art/view.asp?id=949404293988 [复制链接]